当前位置:寻友谷 > 资讯 > 正文

海外代购同行交流群_海外代购联盟微信群

互联网

代购正在成为澳大利亚、新西兰品牌商在中国市场扩张的新渠道。最近联合利华在澳大利亚推出的新即时汤饮品牌,没有直接在中国进行广告宣传,而是先给居住在澳大利亚的华人提供了免费的试用装,希望他们能推销给在中国的家人、朋友或其他消费者。

也会特别在代购网店的介绍中加入中文产品介绍,并乐意配合前来柜台代购商品的中国人进行拍照或拍视频。据他们观察,增加了中文介绍的产品,会让网店里代购们的参与度更高。

第二十八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提示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依法办理登记,并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为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办理登记提供便利。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与纳税有关的信息,并应当提示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以上是最新的《电子商务法》里有详细的介绍,海外代购将会受到很大的限制,所以有很多同行在群里交流中也开始寻找其它行业的出路了

违反本法相应规定的卖家,最高可被罚50万人民币,但造成偷税/漏税需承担刑事责任以及更高的罚款。

违反本法相应规定的平台,最高可被罚200万人民币,但造成偷税/漏税需承担刑事责任以及更高的罚款。

目前,对于通过社交软件/私人帮忙性质的代购,预计2019年待相应法规出台后,此类型的代购将受到规范。

平台为了不给自身惹麻烦,只能先整顿用户的买卖行为。

上面这个条款就对一些代购联盟或者平台的经营者有了很大的制约,这个条款也会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代购以后的发展空间。

在中国的电商平台上出售产品的代购、代购店或其他组织售卖假货,使用虚假宣传,对消费者进行了误导或出售假货属于违法行为。电商平台也将受到五十万到两百万不等的处罚。

近年来,“微商”发展迅速,消费者权益也很难被维护。去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17年上半年全国消协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显示:“网络消费投诉多发,微商交易维权困难”占第一位。“微商”准入门槛低,交易系统不完善,同时,由于没有实体店,没有经营执照,没有信用担保,没有第三方交易平台,当交易出现问题时,卖家可以直接删除好友或者更换账号来逃避法律责任,消费者维权难。

此外,恶意刷好评返现,购买水军刷好评的现象也层出不穷。如“亲,给个五星好评吧,有红包哦!”。有些商家在客人给予差评之后,会通过电话骚扰迫使消费者更改评价。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海外代购同行交流群,海外代购联盟微信群”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寻友谷!

分享到:
相关文章